各部门:
学期临将结束,冬季是火灾隐患高发时期,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防校园安全事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安明[2020]2号)、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极端寒潮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2020]35号)、省卫健委《关于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0]435号)的通知精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假期,现就如何做好假前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
各部门、系部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于放假前安排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对师生员工重点是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一是加强冬季防滑雪、溜冰安全事故,防炸鱼防溺水安全事故教育;二是增强防盗意识,落实双人双锁制度,确保本单位重要设施及贵重物品的安全;三是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警惕,谨防电话诈骗和网络诈骗;四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文明出行,杜绝乘黑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安全措施
各单位、系部在放假前对本部门进行安全工作自查工作,对本部门管理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切实做好用电、用水、用气,各类设备使用的安全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所管辖博物馆、图书室、财务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机房、办公室、配电房等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有效排除,充分做好假期防火、防盗、防暖气管道破裂等安全工作。
(二)检查各类用房的门锁是否安全、可靠。如需加固,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放假前加装到位。
(三)各种贵重仪器设备及危化品,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落实双人双锁分类分库(专柜)管理和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及废弃品处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四)学生工作处、总务部门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的安全情况,学生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等情况,提醒学生复习迎考期间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放假离开宿舍时,关闭门窗,切断所有电器电源,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假期间谨防各类犯罪分子诈骗。禁止学生从事包车业务,学生回家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出行注意交通安全。
(五)监控中心、食堂等重要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定时检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安全保卫处联系。
(六)物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要定时对楼宇内部及外围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假期间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闲散人员进校,教职工车辆一律凭校内通行证进校。假期原则上不准将公有物资带出校门,特殊情况均应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由相关部门开具有效证明,方可出门。
(八)严格落实学校疫情办关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各部门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登记,边检查边整改,对难以整改和重大隐患需安全保卫处协调的,以书面形式报安全保卫处(电话:5136950,邮箱bwc5110@163.com。)
学校安全保卫处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拟于2021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