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达 时间:2021-03-12 点击数:

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杜绝涉校涉生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安函[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排查。当前正是火灾多发、易发时期,各部门要结合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所属工作责任区域火灾隐患专项排查。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和易燃易爆重点区域的清查力度,全面进行对机房、配电室、校内电气线路敷设、老化管线、大功率电器以及各类电器设备使用情况摸排,进一步加大校内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的检查力度,实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岗位、不漏一个时段。各部门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包括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请于3月18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安全保卫处。

  二、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安全保卫处将结合排查情况,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台账管理。各部门要结合台账问题责任分工,分析研判,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迅速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教职工要结合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作出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严格遵照执行。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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