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根据《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两个文件的通知要求,上午9:00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原文传达文件精神。
1、会议上,从莱阳校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重申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位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2、打印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60余份,分别张贴到学校宣传栏、人员密集场所、各宿舍楼(家属院)的单元门口。
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习惯,加大培训和宣传的力度,每人一份宣传学习材料。除了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集体学习法律法规外,还鼓励大家积极作为,自主学习,深入现场,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规知识。
4、安全大检查中共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3处。3月5日,在自查的基础上,莱阳校区管委会高华主任,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组织相关负责人,深入现场,认真落实整改的措施和整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