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告

作者:山东省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 时间:2025-10-30 点击数: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加强 “小火亡人” 火灾防 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小火亡人” 高危人群

鳏寡孤独且行动不便人员,酗酒且吸烟人员,长期卧床且吸烟人员, 留守且具有玩火习惯的儿童,智力残疾人员。

二、“小火亡人” 主要原因

“小火亡人” 事故多发生在人员居住场所,用火用电不慎是主因。卧床吸烟、超负荷用电等不良生活方式容易诱发火灾。

三、“小火亡人” 防范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居民是家庭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严格管控家中火、电、气、车等安全风险。日常生活中做到“ 三清三关” (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鼓励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二)安全用火用电。电线、移动插座不应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家中做饭时,要做到“用火不离人,离人不用火”; 手机充电器、电水壶等小型电器,请勿长时间通电闲置。运行中 可能产生高温或使用明火的设备,应限制周围可燃物。无人看守时请勿焚香、点蜡、烧纸。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 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 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不应通过电梯入户,不应人 车同屋,不应飞线充电;发现电池鼓包、漏液请立刻停用。

(四)关注特殊群体。关注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力残疾 等特殊群体,鼓励建立“邻里守望”机制。提醒老人不卧床吸烟, 尤其酒后、睡前、疲倦时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及时清理可 燃杂物,不往家中捡拾废品,不在阳台、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

(五) 紧急逃生要点。火灾发生时请遵循“小火快跑、大火关门,不盲跳、不闯烟”。火势小、烟雾少、疏散通道无堵塞时, 请沿疏散楼梯弯腰低姿快速逃生,切勿贪恋财物,严禁乘坐电梯。 火势大、烟雾浓或楼梯间着火时,待在家中更安全,请关闭房门, 用湿毛巾、湿衣物等堵住门缝,阻挡烟雾进入,到阳台、窗口等 易被救援人员发现位置,通过呼喊、挥舞鲜艳衣物等方式呼救, 等待救援。同时,请勿盲目跳楼、不试图穿过高温浓烟。

特此通告。

 

 

               山东省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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