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政府安委会统一安排,深刻汲取高密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教安字〔2025〕1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出现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切实维护学校及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部门自查(即日起至6月22日)。各部门开展全方位、全要素、无死角自查,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用水用电用火用气、设施设备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等进行检测、维修、更换,确保所有部位隐患全面清除。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广泛发动全体教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给本部门或学校安全保卫处,符合学校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给予奖励。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于6月22日前报送安全保卫处,经学校研究后解决,所有隐患必须达到闭环管理,保障学校及师生安全。
(二)职能部门检查(6月23日至6月29日)。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对管理业务部门的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检查,并报送隐患清单给安全保卫处,督促业务部门完成隐患整改。
(三)校级分管领导检查(6月30日至7月6日)。校级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分管部门的自查、职能部门的检查情况,督导隐患问题整改,对分管部门重点部位再次进行隐患问题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无遗漏,隐患问题全整改。
(四)学校安全委员会督查(7月7日至7月15日)。学校主要领导组织安全委员会人员,对学校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确保学校及师生安全。
学校各部门做好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的基础上,随时迎接牟平区、烟台市、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随机抽查和“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对现场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制度措施。各部门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及学校、上级文件要求,是否存在执行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是否落实学习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危险作业报告等制度措施;是否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定期开展安全诊断,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各部门)
(二)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是否了解学校及上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落实情况。各部门重点排查干部职工是否熟知相关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组织学习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部门的特殊岗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培训范围是否全员覆盖;是否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各部门)
(三)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学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带队检查,是否对照《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等判定标准,逐项对照检查,彻查彻改重大事故隐患。聚焦教学楼、实验楼、仁和楼、门诊楼、病房楼、宿舍、食堂、中控室、配电室、危险化学品库、车库(棚、场)、消防通道、地下空间和施工场地等重点区域、场所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情况,以及消防设备设施配备维护、电气化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理等情况,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是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等。(各部门)
1.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主要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鲁政办发〔2022〕16号)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情况,重点是制度建设、“三防”建设情况。(安全保卫处、莱阳管委会、校医院)
2.消防安全工作。主要检查《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0616-201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城镇燃气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省消安委《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宿舍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应急出口和疏散通道治理情况。(教务处、五系、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莱阳管委会、校医院)
3.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主要检查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公治安〔2024〕921号)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学生欺凌制度机制落实情况。(学生工作处、莱阳管委会、各系)
4.校园周边安全工作。主要检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校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配备、交通组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置规划情况。(安全保卫处、莱阳管委会、校医院)
5.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检查国务院食安办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2024〕16号)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是否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大宗食材采购;是否加强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是否严格承包经营行为管理;是否加强校外供餐单位管理。(总务处、莱阳管委会)
6.校车安全工作。主要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校车运行方案、校车安全性能及日常维护等情况。(办公室)
7.防溺水工作。主要检查工作机制建立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照全省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联动机制,重点关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研究部署情况、学校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三包靠”落实情况、“七个一”活动开展情况;检查重点水域管控情况,重点关注水域溺水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防溺水“三个一”设施配置情况,包括危险水域防护栏、警示标牌设立,带长绳的救生圈、长竹竿等简易救生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巡逻巡查力量配备和巡查值守情况等。(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莱阳管委会、五系)
8.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主要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将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作为教育系统“1530”安全教育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优化应急响应能力情况。构建长效治理格局,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情况。(总务处、教务处、五系、校医院)
9.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主要检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省禁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函》(鲁禁毒字〔2024〕169号)等政策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有效运行状态等。(教务处、五系)
(四)四个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是否落实“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企业外包施工”整治要求,动火作业是否存在不按要求加芯赋码、违规改装、无证作业等行为;有限空间底数是否清晰,是否落实警示标识、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管控措施;预防高处坠落是否落实培训、审批、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莱阳管委会、校医院)
(五)外包外租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对外包外租项目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建设、改造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行为;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资质情况;企业外包施工是否签订安全协议,开展风险交底、施工报告、进场审批、危险作业审批等。(总务处、莱阳管委会、校医院)
(六)应急逃生演练。重点排查是否编制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落实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是否配齐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干部职工是否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等。(各部门)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要求对照检查项目清单开展隐患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台账。准备好相关检查支撑材料,汇总到安全保卫处,积极迎接检查。
安全保卫处联系人:刘达,电话15963509644
安全保卫处邮箱:bwc5110@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项目清单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