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确保校园安全与和谐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对齐鲁工业大学长清校区2起火灾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对大功率电暖器的全面排查工作。
请各部门做好排查大功率电暖器的工作,若经总务处检测确认室内温度低于18℃,可继续使用电暖器,并做好电暖气的登记。务必重视用电安全,确保做到人走电断。
请各部门于12月25日前,将电暖气登记表(见附件)送到警务室。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李琰,电话:17862818907
安全保卫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