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冬季来临,气温逐步降低,进入了全年用电峰期和火灾事故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及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全体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对冬季防火及安全用电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照2024年学校与各部门签订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组织教职工及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大家注意用电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禁未经管理部门同意私拉乱接电线,如确实教学、施工等需要,必须在线路负荷允许的条件下由专业电工来实施完成。
三、在办公区域、值班室、教室、宿舍等室内场所内,不得违规用电,严禁使用取暖器、电磁炉、微波炉、电饭煲(锅)、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四、禁止电动车进入楼宇及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或插排为电动车充电,按要求在充电车棚充电。
五、各用电场所应严格按电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必须做到人走切断各种电器设备,确保责任到人。
六、各部门要定期进行安全用电与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安全保卫处消防管理科和总务处水电组进行维修。
七、新增电器设备需向总务处申请对电源线路进行检测,确保电源线路不超负荷运行。
八、校园内严禁明火作业。如确实作业需要,报备安全保卫处消防管理科并按规定做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冬季防火及安全用电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通知的部门及个人给予严肃处理,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进行严肃追责。
安全保卫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