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开学以来,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省教育厅于8月30日召开了全省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9月4日又召开了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省政府于9月13日召开了全省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省卫健委于9月14日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校园安全的视频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确保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职责、措施。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制定本部门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严格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部署、亲自抓,带头开展安全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抓落实,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上级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一)突出消防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检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风险排查和整治,突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提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安全保卫处、各部门)
(二)突出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安全责任,严格遵循危化品安全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加强对储备场所、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等场所以及菌(毒)种毒麻药品、有毒生物制剂、特殊药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资产处、教务处,各系)
(三)突出燃气安全风险防范。使用燃气的食堂应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并按要求做好日常安全检测、维护保养。压实安全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协调联系;开展燃气安全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学校燃气用户底数,全面了解掌握校园燃气和瓶装(罐装)液化气的管线布局、维护保养情况;学校在与食堂等产权场所的承租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协议时,针对允许使用燃气的企业或个人载明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使用管理;对排查发现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逐项建立合账,进一步明确问题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整改。(总务处、中药系)
(四)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及饮用水安全各项要求,从各个环节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无事故。(总务处)
(五)突出学生心理健康风险防范。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普测筛查,针对特殊学生“一生一案”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实行“一对一”帮包制度。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六个一”行动,切实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工作处、各系部)
(六)突出校园欺凌、暴力安全防范。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杜绝校园暴力伤害事件发生。(学生工作处、各系部)
(七)突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范。强化施工单位责任落实,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总务处)
(八)突出学校及周边的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根据烟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中共烟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烟教组办函〔2024〕3 号)文件要求以及上级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各部门)
三、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障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的畅通无阻。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或遭遇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加强信息的公布和舆情引导工作,确保反应迅速、响应及时、组织有序,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
安全保卫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