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

作者:吴安泽 时间:2023-05-05 点击数:

各部门:

为了规范学校的停车秩序,使校园保持整洁,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电动车起火原因主要是使用劣质充电器、电压不稳、超时充电、线路老化,导致电池及线路短路引发自燃。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二、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一)、禁止电动车、自行车进入校区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学生宿舍、体育馆、食堂、博物馆等建筑物内停放或充电,充电一律到电动车智能充电站进行,充电站位于三号学生宿舍楼南小棚中,对于违规充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的,将予以收缴充电设施。

(二)、校区内所有电动车自行车要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固定停车场位于三号学生宿舍楼南小棚、三号实验实训楼东北门外、教学楼东北门外。停放电动车、自行车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盲道、或者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三、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自即日起,安全保卫处将会同总务处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排查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包括仓库、宿舍)电动车停放充电情况,及时制止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并组织清理。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做好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案例“警示教育和防范宣传”,确保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

本通知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处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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