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训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2019年度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方案如下:
一、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张立祥、袁志勇
副组长:战文翔、田 雷、史 梅、耿少平
成 员:王 亭、陈振武、于晓斌、吕梅军、李长民、
宫小飞、杨同章、万金淼、方兆平、宿世震、
秦海洸、苏培庆、张钦德、辛先贵、刘文辉、
于军陶、张 波、徐传庚、宫树华、刘 波、
徐迎涛、吕美珍、郑 民、韩晓昌、赵美芹、
荆雪宁、宋永刚、高 华
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安全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检查范围:全校所有的实验实训室及相关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制度落实方面包括:实训室管理制度和规定,以及实验室应急预案是否上墙等。
(二)消防设施管理方面包括:各实训室是否配备灭火器,实训室管理人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实训室是否堆积易燃杂物,实训室装修材料是否为易燃可燃材料,消防疏散标志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三)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包括:插排是否固定上墙,是否有裸露的电线,是否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断电等。
(四)危化品管理方面包括:危化品的存放是否独立存放,落实双人双锁制度,出入库记录是否详实等。对授课过程中会使用到危化品的实训室要全面加强危化品管控,规范危化品使用方法,制定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
四、工作阶段安排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4月底前完成)
各系部按照要求组织落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自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对本部门实训室及相关场所的全面排查。
(二)隐患整改阶段(2019年5月底前完成)
各系部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三)现场组织检查阶段(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安全保卫处和教务处将联合对各系部实训室自查自纠以及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确保实训室整改到位,问题隐患“清零”。省教育厅领导小组将在8月底前组织现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实训室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从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将我校实训室管理好,防止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实训室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实训室使用管理安全工作职责和要求,根据学校的安排部署,结合本系部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力求排查范围全覆盖,安全隐患责任全认定,隐患整改落实全到位,排查过程中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做到责任明确。
实训室的安全管理,是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做好实训室隐患的安全检查工作,是实训室安全管理的保障。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建立实训室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是确保实训室安全无事故,保证学校的教学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学校的财产安全以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的可靠保障。我们将一如既往的落实实训室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贯穿教学科研各个环节。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4月20日